凡认同本会理念,承认本会章程,自愿履行相关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可申请加入本会,成为个人委员或会员单位。 合作社企业、合作社组织、合作社促进组织和支持合作社事业的其他企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经申请,可成为本会会员单位。会员单位须具备法人资格,并应指定一位代表作委员。 海内外关心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热心促进合作社事业的合作社工作者、专家、学者和各界人士,经申请,可成为本会个人委员。 入会程序 申请人须按本会规定程序提出申请,经两名委员推荐、一名执委附议,由常务执委会会议通过,成为个人委员或会员单位。 流程:提交资料——面谈(申请会员单位需实际决策人参与面谈)——贵州站初审——西南工委复核——总部秘书处终审——常委会审议——公示——制作会员单位牌匾和证书 1、在网站内下载或者联系各工委、工作站秘书处领取入会申请表,详细填写后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提交申请表时,一并提供下列资料: (1)个人委员:提交身份证、生平简历、填写申请表、申请书(手动签名加盖手印); (2)会员单位入会程序:填写申请表,提交资料审核(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企业信用证,法人身份证,公司盖章的申请书,公司办公环境照,法人手持营业执照的照片。以上均为电子版。);初审通过,捐献会费;终审合格,过常委会审议通过,公示,发放会员单位牌匾和证书。 (3)扶贫委员:在成功入会的前提下,提交扶贫奉献承诺书,履行产业扶贫捐献义务 会费缴纳 会费每年3月份收缴一次,从获批当年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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